货是谁的、品目怎么定、钱从哪里来、资料谁留存、异常谁核实。委托办理后,这五个问题仍要有答案。
“退税已经交给别人办了,我还需要管到哪一步?”
老板不用亲自填写每张申报表,但至少应当问得清:这笔业务是什么,资料从哪里来,谁确认过,发现不一致由谁处理。只收到一句“已经办好了”,还不足以判断申报是否有真实业务和资料支撑。
2026年9月28日,湖南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深圳等地税务部门集中曝光五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。不同案件涉及虚假交易、虚假商品品目、虚开发票和虚假结汇,也提醒出口企业把办理环节问得更具体。
以下问答为业务核对的情景示意,案件事实按公开通报转述。
第一问“报关单有了,货是谁的还要问吗?”
顾问答:要问。报关单需要与企业实际采购、销售和出口的货物对应起来。谁向谁买货,谁安排运输,谁向境外客户交付,不能只在申报表里有答案。
深圳通报涉及以陈华为实际控制人的三户企业。经查,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,这些企业通过虚假出口报关、虚假结汇、接受上游虚开发票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2276.97万元。税务部门作出追缴税款、处一倍罚款、停止办理出口退税三年的决定;陈华等六人已被提起公诉。
这个案例要看的,是几份看似齐全的资料背后有没有企业自己的真实交易。不能把“有一张单”当成核验终点,也不能仅因供货方直接发货,就反过来判定业务虚假。
老板追问:这笔采购和出口由谁实际完成?
顾问建议:把采购合同、入库或交付记录、运输资料、出口合同按同一笔业务对起来。直接发货的,还要拿到能说明真实交付路径的资料。
第二问“货确实出口了,品目就让报关的人选吧?”
顾问答:可以由专业人员办理,但企业应提供真实的成分、规格、功能和用途资料,了解归类依据。有货出口,并不能替代对适用退税条件的核实。
临沂群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出口的是罐装丁烷气。官方调查发现,2022年至2024年,该公司累计申报289单出口,将不符合相关归类条件的货物,填报为适用13%退税率的品目,骗取出口退税811.75万元。
调查查明,企业编造商品组分数据,并在明知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报。这起案件不能解释成一般的编码选错。2026年3月,税务部门对其作出追缴税款、处两倍罚款、停止办理出口退税两年的决定,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。
老板追问:这个品目是根据哪份产品资料确定的?
顾问建议:留存对应批次的成分检测、技术说明及归类依据,确认实际出口货物与申报资料一致;依据不清时,先请相关专业人员核实。

第三问“外汇到账了,收款这块就没问题了吧?”
顾问答:到账是一个事实,还要说明这笔款对应哪份出口合同、哪批货物、哪个付款主体。出现第三方付款、分批收款或付款地区与客户地区不同的情况,应当把业务原因及资料核实清楚。
河南艾麦尼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案中,税务机关查实了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、虚假结汇等行为,涉及骗税1230.95万元。税务部门于2025年5月作出追缴税款、停止办理出口退税三年的决定;2026年7月,实际控制人张庆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。
这起案子的结论建立在查实的违法行为上。企业自查时,第三地收汇、关联供货方或某笔金额不同,可以成为进一步核对的线索,不能单靠一个特征就认定骗税。合同约定的付款安排、银行凭证和实际货款去向,都需要放在一起看。
老板追问:这笔钱能对应到哪笔出口业务?
顾问建议:财务按合同、报关资料和银行收款凭证核对;付款人不同或金额有差异的,把原因、证明资料及后续处理单独列出来。
第四问“资料都在服务商那里,我要留一份什么?”
顾问答:先约定好资料由谁归集、企业怎样取回、异常怎样记录。企业应当能查到每笔申报对应的备案单证,人员变动或服务结束后,也能继续调取。
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第四十五条规定,纳税人应当在申报出口退(免)税后十五日内,妥善留存相关购销合同、出口货物运输单据、委托报关单据,并按申报时间顺序制作目录,注明存放方式。因成交方式特性确无相应备案单证的,按规定处理;无法取得的,可以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资料替代。除另有规定外,保存期为十年。
这些要求有适用范围和例外,不能简单变成“所有业务都必须有同样三张纸”。具体需要哪些资料,要结合交易方式核对。企业还应拿到与申报对应的办理记录、申报结果和待办事项,知道已做了什么、还缺什么。
老板追问:抽一笔已申报业务,能不能找到对应合同、运输资料、收款凭证和申报记录?
顾问建议:在资料目录里写上存放位置、保管人和取回方式,避免只靠某个人的聊天记录。

第五问“对方说能办,有疑点也可以先申报吗?”
顾问答:发现实际货物、合同、发票或资金无法相互说明时,应先核实具体疑点,记录缺项和处理安排。不能为了把申报做完,编造资料补上一个看似完整的解释。
湖南宸睿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案涉及企业实际控制人勾结税务人员,骗税339.28万元。税务部门作出追缴税款、停止办理出口退税两年三个月的决定;涉案税务人员向峰另因受贿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。企业案件仍由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。
湖北睿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案涉及骗税169.65万元,税务部门作出追缴税款、处一倍罚款、停止办理出口退税一年半的决定,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通报还披露四名税务人员因相关执法过错被追责。所谓“有人能帮忙通过”,不能替代真实业务和合法资料。
服务方的责任同样要看具体行为。2024年“两高”税收刑事司法解释第十九条,将明知他人实施危害税收征管犯罪、仍提供账号、资信证明或其他帮助的行为,纳入相应犯罪的共犯处理范围。放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中,判断责任要看主观明知、实际帮助行为和证据,不能把正常代理业务一概视为共同犯罪。
老板追问:疑点是谁发现的,谁负责解释,拿什么证据复核?
顾问建议:将这些事项书面列出。尚未申报的先核清相关事实;已经申报的,应结合实际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及专业人员核实更正和处理方式。
下一次复核,带上最近一笔业务
不必一开始就检查所有历史资料。先选最近一笔已申报或准备申报的出口业务,请业务、财务和办理人员共同说明交易经过。用一份简单记录留下五个字段:核对事项、现有证据、未明事项、处理负责人、复核日期。
找不到资料,就确定由谁补齐;资料互相矛盾,就先查明原因;确认过的事项,也要留下依据。一次复核应当产生一份能继续跟进的记录,而不仅是一句“都没问题”。
及财企服提醒
委托办理后,把业务事实、资料保管和异常处理问清楚。企业保留可核对的记录,才能在申报、交接和后续核查时说明每笔业务。
参考依据
-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,2026年9月28日:五起骗取出口退税及税务人员违纪违法案件通报。本文案件程序进展按该通报表述。
- 国家税务总局,2026年9月28日:临沂群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虚假填报商品品目案详情。
-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:《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(免)税管理办法》,第四十四至四十六条、第六十一条;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
- 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,法释〔2024〕4号:《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第十九条。
本文为公开信息整理及一般管理建议。个案责任、退税条件和资料要求,应结合真实业务、现行规定及主管部门要求核实。

